15http://news.sohu.com/20160104/n433440007.shtml中央首次明确地方委员会“编制” 省级党委11至13人2016-01-04 19:55:00 新京报快讯(记者王姝)今天发布的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》,首次明确了地方委员会的“编制”。《条例》规定:常委会委员名额,省级为11至13人,市、县两级为9至11人,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,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。
《条例》同时明确: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、副书记2名,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,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。
新京报(微信公号ID:bjnews_xjb)记者梳理发现,目前,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级党委领导班子,绝大多数为“1正12副”的配置,即1名书记、2名副书记、10名常委。新疆、西藏两个自治区则为“1正14副”,配备了1名书记、4名副书记、10名常委。